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理111年度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示法規宣導說明會

注意事項
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,後續將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滾動調整辦理方式及人數上限.報名參訓者以至少施打2濟新冠疫苗為原則,如報名人數超過上限,每單位最多僅提共2位名額.
疫情期間,參訓人員請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(社交距離注意事項)配戴口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