漁村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

一、臺灣漁業經濟發展協會(以下簡稱本協會)接受 莊慶達教授捐贈,為鼓勵漁村原住民學生奮
發向學,培植漁村優秀人才,蔚為推動漁村社區發展所用,特訂定「漁村優秀原住民學生
獎學生實施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二、凡居住漁村,且父、母中有一人具有漁會會員資格之就讀國內公私立國、高中職(含五專前
三年)原住民學生,合於下列規定者均得申請。
(一)高中職(含五專前三年)學生其操性成績80分以上,學業成績75分以上。
(二)國中學生其操性成績80分以上,學業成績70分以上。